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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升级、留级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作者: 时间:2021-12-29 点击数:

1.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升级、留级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为保证教学质量,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各专业的学制分别为2年、3年或5年。2年制修业年限最长4年,3年制修业年限最长5年,5年制修业年限最长7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时间除外。

二、学生学完本学年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内容,经考核成绩合格,且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合格,准予升级。学院在不同学期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均视为单独课程。

三、学生成绩不及格者,经补考重修后,不及格课程学年累计不超过3门(含缺考)且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合格,可准予升级。

四、每学年经补考、重修后累计达到4门课程(含缺考)不及格者应予留级。

五、在补考成绩公布后,各系要在一周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结论,将留级学生的学籍变动审批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处,学院审批后学生处及时在学信网完成学籍变动。如本专业下一届未招生,可申请随原年级试读1年。在试读期间学生可根据课程安排情况,向系部申请重修不及格课程,系部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及格课程全部重修合格后,可恢复到原来年级。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月留级(降级)学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原班级名称

补考后不及格科目名称

拟安排班级名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系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




系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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