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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5    作者:财务处     来源:     点击:

各系 (院、部)、处室:

我市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已启动,请各位教职工及时申报,认真填写、查漏补缺,以免影响个人征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提示要求,自行完成填报。

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三、选择扣缴年度:2022年。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提交一次。

财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