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作者: 时间:2011-05-12 点击数:

石信院党字〔2011〕9号 签发人:刘志辉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现将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刘志辉同志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杨建立同志协助刘志辉同志对全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办公室、市场拓展和发展规划建设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张瑞雪同志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负责。

贾东城同志对组织、宣传、干部、统战、人才资源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院志工作负领导责任。

申小军同志对招生、继续教育、图书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根生同志对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医疗卫生、南校区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杨京楼同志对教学科研、高职教育研究、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管理、电子信息产品研发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规划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

张瑞雪同志对纪检监察、精细化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树武同志对基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李新忠同志对孵化园、北校区安全保卫、酒店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工会工作负领导责任。

杜玉海同志对就业和就业指导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张同航同志对工会、院志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占红同志对规划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党风 廉政建设 责任制 分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1年3月21日

(共印75份)

供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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