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深化高校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人教〔2017〕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每年进行师德考核的精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19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学院考核工作,审定考核实施办法。 组 长:马文刚 副组长:陈宗良 赵 伟 黄淑敏 刘占红 赵惠娟 翟敬华 张树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和受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组 长:赵惠娟 副组长:李金龙 彭宝生 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具体组织监督事宜和受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二、组织实施 1.中层干部(含负责人)考核由组宣部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1)。 2.教学部门教师、学管人员的考核由各教学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3.各行政教辅部门成立各行政教辅部门考核小组,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4.各考核小组自行制定师德考核方案(师德考核细则见附件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需从师德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1月6日各部门制定本部门考核方案,召开考核动员会。 2.1月7日至8日各考核小组、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核结果(2019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师德考核优秀比例见附件3)。 3.1月9日前各部门将2019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方案和公示后的考核结果(见附件4)由部门领导和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各类人员考核结果后,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4.对审定后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5.2月24日开学后,各部门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奖励审批表》(附件6)、《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7)上报人事处(填表说明见附件8)。 6.人事处将2019年度考核结果和考核材料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审批,2019年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对挂职、见习等几类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暂按《关于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人社字〔2018〕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考核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在岗教职工,调至本部门不足六月者在原部门参加考核。 3.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本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中层干部(含负责人)25%;行政教辅部门11%;教学部门13%;师德考核优秀人员比例30%。 5.请各部门按照本通知时间结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6.市人社局考核方案下发后,如考核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学院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考核方案。 附件: 1. 2019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docx 2. 师德考核细则.doc 3. 各部门2019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优秀指标一览表.xlsx 4. 2019年度考核结果(样表).xlsx 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xls 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xls 7. 师德考核登记表.xls 8. 填表说明.doc
2020年1月6日
供稿: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