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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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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25   点击数:

各系(部)、教育技术中心:

为深刻汲取 “323 兰园公寓火灾” 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石家庄市教育局《督办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校园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仪器设备运行、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实效,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2026 3 26

三、排查整治范围

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中心、危化品库房、仪器室等场所。

四、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消防安全: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易燃物品。

用电安全:电路是否老化、破损、超负荷运行;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插排、开关是否规范安装。

危险化学品安全:危化品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废弃物处置是否规范;台账是否清晰完整;防护用品、应急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设备设施安全:实验仪器、特种设备、通风系统、防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制度与应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实验室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日常巡查。

五、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严格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排查整治落地见效。

全面彻底排查: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排查、逐项登记,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加强教育警示:同步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严防违规操作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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