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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学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学院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账,做好资产入账登记、系统录入,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资产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4、负责学院国有资产评估、出租、出借、报废、捐赠等报批手续,按程序组织实施评估、出租、出借、报废、捐赠等资产处置工作。

5、负责制订各系部(处室)通用设备配置标准,负责学院资产内部调剂、调拨等优化资产配置。

6、负责组织全院或局部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对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督导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建立健全采购台账,编制上报政府采购统计报表。

9、负责石家庄市市级限额标准上的以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及网上商场采购项目审批、备案手续;组织开展采购。

10、负责按学院采购管理规定,组织学院内部采购。

11、负责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评审工作

12、负责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办公电话:(0311)87625068

E-mail:caigou247@163.com

东校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

西校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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