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室、实验(训)室及各类学生活动场所桌、椅的管理,确保家具资产完整安全,降低损耗,提高使用效率,更好的为教学一线服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确权
1.登记造册。请各相关单位参照(附件)全方位清查本部门教室、实验(训)室及各类学生活动场所桌椅的数量,填写表一、表二及表三。
2.统一喷码。国资中心将按照各单位填报的桌椅数量和房间对桌椅逐一进行喷码,根据编码确定桌椅管理部门。
3.列明原因。对清查中,发现桌椅账实不符的,须对账实不符的原因做出解释,国资中心核实后按规定处理。
二、强化管理
1.建立台账。本次清查后,各部门按照桌椅编码以教室(或实验室、活动室)为单位建立桌椅管理台账。
2.使用管理。经登记在册的桌椅,实行房间管理制,非经登记手续不得将桌椅搬离。对临时使用将桌椅搬离所在房间的,要办理相关搬出登记手续,登记使用人、使用原因和归还的时间;归还的,要办理归还手续。
3.维修管理。对需要维修的桌椅,可不定期向国资中心提出维修申请,人为故意造成桌椅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责任到人。各系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桌椅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系部应当制定桌椅使用的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桌椅资产管理,包括建立档案、台账、办理维修等相关工作。
5.责任追究。严禁私拿乱放、严禁随意丢弃桌椅,国资中心将定期对桌椅进行检查,发现桌椅丢失的,依照学院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三、时间要求
请于3月23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盖章的纸质版交到明德楼2号楼34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2239344412@qq.com.
联系人:宋连伟 13191882492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