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

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师德集中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将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引导广大教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准、领悟透、理解好、落实在行动上,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

结合工作实际,把组织开展好6项行动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点,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各部门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的重要内容。

(一)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

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等重要指示要求。

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二)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

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活动,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教师规则意识。

(三)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

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四)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筑牢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群体表率作用。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

(五)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

传达通报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科技部公布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六)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

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讲好师德故事。组织观看《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山海情》《觉醒年代》《中国》《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优秀影视,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强化日常教育浸润。

、抓好专题培训,确保学习成效

组织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在岗教登录平台报名学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立足大局,深入研判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从细处入手、实处发力,抓牢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请各部门6月30日(周)下班前,报送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情况报告一份、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一份、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一个(不超800字)以及部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照片等影像资料,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明德楼109室,电子版压缩包发renshichu2021@163.com邮箱,备注部门名称+师德集中学习资料。

联系电话:87625017

附件: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docx




           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

             2023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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