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2025年度博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处室:
按照《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引进博士实施办法》(石信院字[2024]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博士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度博士选聘、2024年度英才入石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一)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审核部门:人事处)
1.积极参加学院和所在系(院、部)的政治活动、业务活动和有关会议,并由所在系(院、部)考勤、考核。
2.年度考核要求在合格等次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审核部门:教务处)
1.积极参与所在系(院、部)的教学改革活动,并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每学年至少帮助、指导1名青年教师。
2.达到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术、科研工作量(审核部门:科研中心)
在考核周期内,每年需完成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本人为主持人、我校为第一单位,立项市(厅)级带经费项目1项及以上。
2.本人为主持人、我校为第一单位,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及以上。
3.以我校为专利权人,本人排名第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4.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引进科研经费(含横向项目,以到校经费为准)3万元及以上;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引进科研经费(含横向项目,以到校经费为准)10万元及以上。
5.在北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6.为师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内容由校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并由科研中心与本人所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核安排
1.个人申报(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本人填写2025年度《引进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按照考核的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同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评价考核(2025年6月20日-7月1日):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政治思想进行定性考核,对其科研、教学成果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其履行目标情况进行评议,写出鉴定意见,议定考核结果。
3.研究审定(2025年7月2日-7月4日):学院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1.被考核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考核。
2.各系(院、部)、处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引进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xls
人事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