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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河北省2023年省级师德标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选2023年省市级师德标兵的通知(石教函〔2023〕163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学院2023年度省级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省级师德标兵人选1人。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师德高尚,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博大的仁爱之心,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高度评价;锐意改革,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

6.近三年必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相结合,各部门最多可推荐1人,学院将组建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推荐,评议推荐结果经学院党委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各部门523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3)、事迹材料(A4、题目小二黑、正文三仿宋电子版发至邮箱renshichu2021@163.com。

3.各部门请务必按时限要求组织好推荐上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亚砂 王蕴钰  联系电话:87625017


 附件1.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推选2023年省市级师德标兵的通知.docx

 附件2.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附件3.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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