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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7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3〕6号)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石教函〔2023〕182号)精神,现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学院全体教师。

二、参赛项目

(一)普通类

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类

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三、参赛办法

1.作品提交

参赛教师需登录活动平台注册报名、提交作品,并确保报名信息和作品资源准确、完整;每位教师(以第一作者为准)限报一件作品;普通类和职教专项类(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职教专项类(职业教育数字教材、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普通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hbjsxxsy.hbte.com.cn

职教专项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www.hecloudnet.com。

2.时间节点

上报名和作品上传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各部门于7月31日(周一)前将普通类作品登记表(附件4)、专项类类作品登记表(附件5)、作品汇总表(附件6)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jwcxmsq@163.com。

3.作品要求

参赛教师仔细阅读《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3),按照指南中的要求制作、提交参赛作品。

四、报送数量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普通类省级参赛作品我院限推20件;专项类省级参赛作品我院限推6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参赛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各参赛部门负责对教师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杜绝出现政治原则性、学科概念性错误及弄虚作假行为。

3.不接受以部门、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4.教务处统一组织院级遴选,根据文件要求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87625079

电子邮箱:jwcxmsq@163.com


附件:

1.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石教函〔2023〕182号)

2.《关于举办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3〕6号)

3.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4.普通类作品登记表

5.专项类作品登记表

6.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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