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12 点击数:

石信院纪字〔2018〕14号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将学院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中共石家庄市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使党员干部深感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

二、适用情形

(一)党的领导弱化,对学院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对学院及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处置不力,出现失误的;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或处置不及时的;

(三)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分管范围内有“四风”问题的;

(四)不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

(五)在遵守廉洁自律和执行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六)有投诉问题,经核实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未达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

(七)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节较轻的;

(八)履职过程中失职、渎职等情节较轻的。

三、处置方式

(一)提醒谈话。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

(二)批评教育。有错误行为,但不构成违纪的,进行批评教育,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情节较轻的错误或违纪行为,责令行为人作出检查,汲取教训。

(四)通报批评。错误或违纪问题较为典型,应在全院予以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五)诫勉谈话。违纪问题未达到党纪政务处分,依规需要进行诫勉的,学院纪委或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以上处置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四、实施方法

(一)学院纪委协助学院党委积极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工作。班子成员、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学院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二)对照“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方式,做到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

(三)开展经常性谈话活动,要体现抓早抓小,把握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同时也可对党员干部谈话);学院纪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同时也可对党员干部谈话);学院纪委对中层干部、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书记、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谈话;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干部谈话。

(四)谈话过程要形成谈话记录,并由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签字。如需被谈话人作出书面说明的,要求其写出书面说明。

(五)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应根据谈话对象的态度和谈话核实情况,提出问题了结或进一步运用批评教育、责令作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要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数据统计和资料归档等制度,明确专人填写《 运用“第一种形态”汇总表》和《运用“第一种形态”台账》,每年12月1日前报学院纪委备案。

五、具体要求

(一)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要侧重于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谈话方式应遵循三个“不能谈”,三个“可以谈”和三个“优先谈”的原则。即: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不能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能谈,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顶风违纪的不能谈;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可以谈,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的可以谈,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可以谈;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

(二)党员干部接受谈话,要做到态度端正、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对无故不接受谈话,不认真落实谈话要求或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依照规定从严处理。

(三)组织实施“第一种形态”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四)学院纪委加强对应谈不谈、应报不报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应该进行提醒谈话而没有及时谈话的,导致党员发生违法违纪的,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附件:

1.运用“第一种形态”汇总表

2.运用“第一种形态”台账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供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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