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7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
为保证新校区建设正常顺利进行,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优质、高速地完成基建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察小组人员组成
1、组 长:主管院长
2、副组长: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
3、成 员:工会推荐的职工代表,基建科科长、会计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公司代表,审计人员
二、考察程序
1、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各拟投标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审查各单位资质等级及企业年检情况,了解企业实力及业绩,初步确定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单位。
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抽查其承建的同类工程,重点考察拟建项目经理部人员业绩及其承建的施工质量、进度、保修情况,必要时要听取原建设单位意见。
3、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表,考察施工单位的资信状况。
4、根据考察情况,各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表一,基建科负责将资料汇总后填写工程投标单位入围申报表(附表二),连同考察表一并报院领导班子审定。
三、计分方法
本办法设资质等级及年检情况、企业技术装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保修,财务状况、社会信誉以及拟建项目经理部实力等8个评比指标,分值分别为10、8、20、10、10、10、12、20,各考察人员依据考察情况认真量分,填入附表一中。
附表一
施工投标单位考察表
单位 项目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资质等级年检情况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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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装备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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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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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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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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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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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誉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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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经理部实力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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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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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
工程投标单位入围名单申报表
汇总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