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群、系(部)、处室:
2014年中秋和国庆“双节”将要来临,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十个严禁”通知,石家庄市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同时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争当遵规守纪的模范。
学院纪委将在“双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一经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2014年中秋和国庆“双节”将要来临,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冀纪传〔2014〕1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要求。按照《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抓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发生,同时要严格要求本地本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强化执纪监督。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市纪委将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畅通监督渠道。各地各部门要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奢侈浪费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四、严格追究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制止公款送月饼等节礼行为工作不力,致使该地区或部门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地区、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市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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