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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21

各系(院、部)、处室: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有关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放假前请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的实验实训室、机房、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上报相关部门配合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各系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严防溺水、火灾、欺凌、食品、交通出行、意外伤害、极端天气、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提醒学生离校前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阀、锁好门窗,妥善保存现金、电脑贵重物品。

4、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机房、强弱电井间、水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做好监控、消防、供电、供水、燃气、网络等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加强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5、假期装修施工的部门应提前做好入校报备工作,落实好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6、各系及相关部门需对留校师生进行登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留校师生应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7、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并妥善处置。


安全工作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