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5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数字产业专项、古籍整理专项。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各校选题指南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具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优先支持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且获得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经费资助,并需在申报平台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项目验收时,基础研究类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3.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应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还须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一份,研究报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研究报告获得分管相应领域工作的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2.研究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等被省直行政单位采纳,形成指导性文件,取得实际效果,并由采纳单位出具应用证明。3.研究报告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五)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
重点支持在百校千团“冀企行”活动中,纳入河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库的项目,项目库随后公布。
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六)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获得省级奖励及以上级别奖励(自然科学领域获奖类别须为自然科学奖)。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作者)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新获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可为额定人员)。3.在nature、cell、science(含子刊)或自然学科领域顶刊;在中国社科院评价体系中的顶级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七)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确定研究内容或绩效目标。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须在本专业或本领域研究中具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已取得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研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可不受年龄限制)或近3年来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具备牵头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的能力。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属骨干大学。
(八)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人须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固定成员且为主要研究方向负责人。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发表本领域顶尖学术论文1篇。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做大会(分会场)学术报告1次。4.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科技成果转化单个合同100万元以上(以合同和到账经费为准)。
(九)数字产业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数字产业专项)申报指南》(附件3)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数字产业相关专业或研究领域拥有较深厚的学术积累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具备牵头开展科研任务、组织协同攻关的能力,无科研失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须联合北京高校(包括雄安新区疏解高校)优势创新力量,并邀请省内数字产业相关企业联合申报。
(十)古籍整理专项。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且为高级职称,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时代下限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资助科研工作,经费预算中不得列支出版费用。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有在研古籍整理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满足申报条件情况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今年申报系统将继续使用AI辅助审核功能,除形式审查外,也将对项目研究的创新性等进行人工智能审查,并将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四)实行限额申报。通过申报系统下达到学校的申报指标为科学技术类:自筹经费项目2项、青年基金项目1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筹经费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1项。
(五)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仅获批过青年基金项目的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已获批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报流程
(一)校内初评
1.电子材料。项目论证(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申报书、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签章齐全扫描件)。
2.申报时间。校内评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电子版放置一个文件夹,发至邮箱keyanchu315@163.com,文件夹以“姓名”为题,邮件以“部门+姓名+2027教育厅项目”为题;项目论证以“项目名称”为题;汇总表以“姓名+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为题。
未按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受理。
(二)正式申报
拟推荐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查看申报流程(https://kygl2.hdvtc.edu.cn/)。(特别提醒:项目申报工作网址只能在学校用校园网登录。)
1.用户申请。待校内初评后,通过初评课题申请人及时联系科研中心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2.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联系科研中心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直接报送到省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联系人:王 崇 联系电话:0311-87625135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项目论证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申报指南
科研中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