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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6

各系(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项目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鼓励政产学研用合作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5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2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2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2个省档案科技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或省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3.申报材料中不得包含涉密信息或涉密内容。

三、申报程序

省教育厅为推荐单位,负责本系统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申报人确定选题后,填写《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申报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5月18日上午11点前先将上述文件Word版发至邮箱keyanchu315@163.com,邮件以“姓名+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命名;经单位审核同意,于5月20日加盖公章后,将《任务书》PDF版、《汇总表》Word版再上报邮箱keyanchu315@163.com,邮件以“系部+姓名+档案科技项目”命名。《任务书》纸质版(3份)提交科研中心。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查和预评审,择优推荐项目。

联系人:王 崇  电话:0311-87625135


附件:1.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

3.申报2026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


                           科研中心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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