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学院引进博士考核办法》中“学术、科研工作量”第6条“为师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内容由校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并由科研中心与本人所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规定,引进博士所做的学术报告分为学术报告审核和学术报告实施两个阶段。
一、学术报告审核
学术报告需围绕其研究方向,聚焦学术前沿或关键问题,主题明确、逻辑清晰,需制作PPT进行展示,汇报时长:15 分钟(含 7 分钟问答环节)。
校学术委员会对汇报内容进行评审,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术报告实施阶段。
二、学术报告实施
由引进博士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专业的师生做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具体的时间、地点确定后通知科研中心,科研中心将派人参加。
三、材料提交
准备做学术报告的博士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将 附件1:学术报告汇报内容(请参考附件2 范例) 发送至科研中心邮箱:keyanchu315@163.com;学术报告结束后,还需向科研中心提交附件3:学术报告数据表备案存档。
联系人:李俊敏 联系电话:0311-87625135
附件 1:学术报告内容汇报
附件2:范例
附件3:学术报告数据表
科研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