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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博士举办学术报告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30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学院引进博士考核办法》中“学术、科研工作量”第6条“为师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内容由校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并由科研中心与本人所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规定,引进博士所做的学术报告分为学术报告审核学术报告实施两个阶段。

一、学术报告审核

学术报告需围绕其研究方向,聚焦学术前沿或关键问题,主题明确、逻辑清晰,需制作PPT进行展示,汇报时长:15 分钟(含 7 分钟问答环节)。

校学术委员会对汇报内容进行评审,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术报告实施阶段。

二、学术报告实施

由引进博士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专业的师生做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具体的时间、地点确定后通知科研中心,科研中心将派人参加。

三、材料提交

准备做学术报告的博士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将 附件1:学术报告汇报内容(请参考附件2 范例) 发送至科研中心邮箱:keyanchu315@163.com;学术报告结束后,还需向科研中心提交附件3:学术报告数据表备案存档。


联系人:李俊敏 联系电话:0311-87625135



附件 1:学术报告内容汇报

附件2:范例

附件3:学术报告数据表



                          科研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