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学院资讯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7-29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学院《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7月30日至31日开展学院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已通过学院2022年教师系列、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非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1.时间:7月30至31日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1)7月30日,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2)7月31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

2.地点:启智4号楼2楼报告厅

三、工作要求

1.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科研中心及有关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分别对其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科研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申报级别和人员性质统一打分排序(小数点后保留3位)。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工作业绩、科研工作业绩、基本情况3个单项分数,得分高者在前,直至确定排序。

2.申报者携带学院《职称评聘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所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复印件上需签上竞聘人员姓名),现场参加量化评分,并自行填写打印《职称评、聘量化评价表》(见附件1,A4纸型,正反打印)。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

(3)年度考核优秀证书;

(4)荣誉称号证书;

(5)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证书;

(6)教学成果奖证书;

(7)质量工程证明材料;

(8)教材封面、封底、参与度佐证材料;

(9)教学类竞赛、专项工作奖证书;

(10)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证书;

(11)论文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结果的网络截图,以及“清华同方中国知网”查重报告

(12)学术专著或译著封面、封底、参与度佐证材料;

(13)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建设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证明材料;

(14)科研成果奖证书;

(15)科技成果转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专家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16)专利证书;

(17)非教师系列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主持(参与、辅助)本部门、本专业工作的佐证材料。

3.申报评审应根据证明材料,核实登记,坚持做到无支撑材料的业绩成果不登记,不规范的材料不受理。

4.申报者自行打印《诚信承诺书》,现场提交(附件2)


联系人:赵  鹏(13231191616)

         隽(15830668389)


附件:1.职称评、聘量化评价表

2.诚信承诺书



                         人事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