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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人事处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5-30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通知》(石教函〔2022〕225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工作。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马晓丽等9名教师为学院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推荐人选,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与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联系。

公示期:5月30日至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纪检(监察)室 李伟(15130600098)

人事处         姜涛(13230176806)


附件: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结果一览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