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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职工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2

各位教职工(含退休):

按照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石家庄医保2021年慢性病认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教职工(含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慢性病认定的教职工

符合慢性病病种认定条件的在职、退休教职工(全额拨款退休教职工不用申报慢性病)。

二、慢性病申报方式、APP安装方法及认定流程等

2021年3月1日起,教职工自行线上申报慢性病。

(一)申报方式:石家庄医保APP手机平台申报→现场认定→医师初审→医师复审→结果查询→选择定点享受待遇。

(二)石家庄医保APP安装方法:使用安卓手机扫描石家庄医保网站、微信公众号、附件1等上的市医保APP二维码下载安装。

(三)市医保APP二维码、门诊慢病申报认定流程图及石家庄市慢性病病种认定医疗机构详见附件。

三、病种范围

(一)职工慢性病种(31种)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2.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3.精神障碍;4.系统性红斑狼疮;5肝硬化;6.帕金森氏病;7.重症肌无力;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9.系统性硬化病;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1.慢性骨髓炎;12.运动神经元病;13.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14.风心病;15.肺心病;1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7.心绞痛;18.心肌梗塞;19.慢性心房颤动;20.各种慢性心力衰竭;21.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22.慢性肝炎;23.慢性肾炎;24.肾病综合征;25.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26.癫痫;27.活动性肺结核;28.股骨头坏死;29.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30.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31.新冠肺炎功能障碍。

(二)享受公务员补助人员慢性病种(38种)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肺心病;3.各种慢性心力衰竭;4.慢性心房颤动;5.风心病;6.高血压;7.心绞痛;8.心肌梗塞;9.心肌病(原发性);10.消化性溃疡;11.慢性肝炎;12.肝硬化;13.慢性肾炎;14.肾病综合征;15.慢性肾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6.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8.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糖尿病;20.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2.库欣综合症(皮质醇增多症);2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4.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25.系统性红斑狼疮;26.系统性硬化病;27.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28.脑血管后遗症;29.多发性硬化;30帕金森氏病;31.运动神经元病;32.癫痫;33.重症肌无力;34.精神障碍;35.结核;36.股骨头坏死;37.慢性骨髓炎;38.新冠肺炎功能障碍。

四、咨询电话:

医保中心慢性病科:66188086

学院财务处:87625071

联系人:史老师13722999323   赵老师13785116707

五、医保中心温馨提示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草案)》有关规定,对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并以书面形式通报参保单位及社区、卫生院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报完成提交后请及时到所选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3)石家庄市门诊慢性病申报平台(限安卓版手机)

附件:1、市医保APP二维码

2、《门诊慢病申报认定流程图

3、《石家庄市慢性病病种认定医疗机构


 财务处    

2021年03月0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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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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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附件3.jpg

供稿: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