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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8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1〕18号)要求,现将我院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推选上报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程序

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进行推选。经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学院将对各部门推选对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1名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五、材料报送

1.各部门推选工作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21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推荐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5.学历和职称等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和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由部门负责同志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留存备查,报送时不再提交,复印件不再退回。

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每名推荐人提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2021@163.com。请于5月31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109室。

联系人:刘亚砂  联系电话:87625017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5.  档案袋封面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8日        


供稿: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