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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落实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9

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加强学院师德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受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学院出台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石信院党字〔2021〕25号)。请各部门精心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并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教职工,及以学院教师名义工作的兼职、兼课教师,和以校企合作名义开展合作办学的企方人员。

二、学习要求

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法确保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时传达至本部门每位教职工,要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以德立身、 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总结上报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总结材料、必要的影像资料、未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报送至人事处109室,电子版发至renshichu202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砂/0311-87625017


附件: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