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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迁移户口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01

各系:

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展开,按照公安部户籍管理的规定及辖区派出所的要求,大学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户口迁来我院的2021届毕业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手续时应带材料、证件如下:

一、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证、身份证。

二、需将户口迁往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

三、需带户口继续升学的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四、办理退学需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的:身份证、学生处出具的一式三份《退学证明》。

注意事项:

1.各系毕业班辅导员请务必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一位落入我院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通知他们取得毕业证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免影响学生将来户口的使用,请提醒毕业生要高度重视。

2.迁移户口应由毕业生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号码:15076306586

安全工作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