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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23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梳理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梳理核验学院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库,上报市职改办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

二、人员范围

(一)自2010年之前(不含2010年),通过评审或考核认定(即初聘认定)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人员(不含政工师系列)。

(二)以考代评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职称的本次暂不上报。考评结合专业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三)在外省市取得职称后来石工作,未在石家庄市通过申报评审取得高一级职称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在录入人员范围内。

(四)2010年之前已分别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或正高级多个级别以上的人员,所取得的每个级别职称数据均需录入。

三、上报信息内容

具体填报内容及要求,见《上报数据模板》(附件1)和《填报说明》(附件2)。

四、工作步骤

(一)个人填报

1.《上报数据模板》(附件1)含4个表单,填报人只填写“信息填报”表单,其余“填表说明表”、“行政区划代码”、“隶属关系代码”等3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请勿改动和删除,否则会改变数据录入内容,影响上传对接。

2.填报人根据《上报数据模板》(附件1)中的sheet2“填表说明表”以及《填报说明》(附件2),按要求准确规范填写,否则数据无法导入信息系统。

3.请每位填报人务必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所报信息一经上传报送,即视为对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

(二)审核上报

1.各部门须认真审核本部门人员的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全面、准确、规范。

2.上报数据按高级评审职称(含正高、副高)、中级评审职称、初级评审职称、考核认定(原初聘认定)职称分四个表格汇总,同一职称级别汇总在一个EXCEL文件内,并以“X级评审职称XX人”(例如:高级评审职称30人)形式命名EXCEL文件,同时提供表内涉及人员的职称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以“表内序号+姓名”命名),每个职称等级的材料为一个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部门X级评审职称XX人)(例如:传媒艺术系高级评审职称10人),而后将汇总的4个文件夹放入一个统一命名为“XX部门职称信息”文件夹(例如:传媒艺术系职称信息),于11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数据电子版汇总发到renshichu2021@163.com。因职称证书扫描件电子版质量较大,发送完成后,请致电确认。

3.人事处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审核完毕后,将按照市职改办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汇总数据上报市职改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抓好落实

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环节,今后历年职称评审数据将实现网络查询,因此该项工作也是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重要一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建立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准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各部门须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信息的填报与审核工作,责任到人。

六、其他

为方便信息沟通与问题处理,请各部门11月24日前专门选派1名工作人员加入学院教职工职称信息统计工作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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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鹏 崔隽   联系电话:87625015

 

附件:1.上报数据模板

          2.填报说明


                              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