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安委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系部及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
二、实验室摸底建档情况
梳理所有实验室的名称、位置、负责人、主要实验内容及潜在风险点,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实验室基本信息参照附件)。
三、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情况
说明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的确定情况,包括责任人姓名、职责范围等。
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开展自查自纠,汇报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需停止实验活动并立即整改。
五、全链条安全管理实施情况
源头管理:关注实验室选址、布局及安全设施,并对新建或变更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日常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高风险实验室的管理措施。
预防应急: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开展实战演练。
六、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情况。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新生安全培训及准入考试等活动进行宣传。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建议
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系部需将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形成详细报告(报告内容含以上7条内容),于9月15日前报送至设备保障与实训服务中心(word版发送至邮箱:caigou247@163.com)。近期学院将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设备保障与实训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