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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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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校内实习实训场所支撑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15   点击数:

各系、教育技术中心、大思政教育中心:

根据学院《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校内实训场所支撑材料归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填报的支撑材料

1.补充完善前期填报的《校内实习实训场所一览表》:

(1)本表为各部门上报升本材料,只需对表格中空白内容进行完善,实验(实训)室名称、人数及合作单位等其他信息不能改动。

(2)本表中设备值的计量单位为元,需要由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对照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信息填写,须与资产管理系统中设备值保持一致。

(3)实验(实训)室实际名称与《校内实习实训场所一览表》中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在表格中填报是否更换门牌;

2.填报近三年《实验(实训)室使用一览表》,用以支持每学年实习学生人数。

3.填报《实训室设备明细表》:

(1)由资产管理员通过查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数据用于支撑《校内实习实训场所一览表》内的“设备值”;

(2)每一个实验(实训)室须单独填报一份《实训室设备明细表》;

4.填报《实习实训人员一览表》:

(1)须与《实验(实训)室使用一览表》中的课程、任课教师、班级及人数对应一致;

(2)每个实验(实训)室按学期、班级分别填报。

5.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及原件PDF扫描件,仅限《校内实习实训场所一览表》内有“合作单位”的实验(实训)室提供。

二、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接受专家现场考察。

2.确保实验(实训)室位置与实际地址相符,设备值与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数值相符,实习实训人数与课程安排相符。

3.请于1月26日17点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经系部或中心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明德楼2号楼345房间),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sjzieisbgx@163.com。

(联系人:史玉川   李建飞 联系电话:87625069)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4日


办公电话:(0311)8762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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