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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6-04-24 14:43:03

    学院关于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省直单位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精神和上级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在深学细照笃行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增强能力本领,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见效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二、参加人员

    学院县处级干部、科级干部。

    三、学习安排

    2026年5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线下线上相融合等方式,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观看“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录播课程”、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实施。其中,集中学习研讨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学院升本等进行,学习研讨要有相关记录,时间不少于3天,杜绝以个人自学代替集中学习。另外,学院会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并安排线上课程学习,择机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交流。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应训尽训。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前作出统筹安排,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应学尽学、全面覆盖、取得实效。培训期间,每位参学人员至少作1次交流发言,并撰写不少于 1500 字的交流发言材料。

    2.遵守纪律,增强安全意识。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录播课程”不得翻拍、翻录、转播,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得将培训内容在“网上党校”之外的网络平台上播放。

    3.学思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人员要把学习与思考、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联系岗位职责、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提出务实思路、具体举措,做到学有所获、研有所得,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思路办法和实际成效,推动工作落实。

     

    组宣部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