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等3部门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省市有关安排,为做好学院科级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优质课程直达基层,推动教育培训同质等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着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培训对象
学院科级干部,其他党员。
三、培训时间
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科级干部一般安排4个半天,其他党员一般安排1个半天。培训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组织实施时间由各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培训内容
1.科级干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课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同志和骨于教师讲授。
2.其他党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门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课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同志讲授。
视频课程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同步发布,供各党组织使用。
五、培训方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通过视频课程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实际组织研讨交流。学院将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科级干部。由各党组织按照统一安排具体负责组织。
2.其他党员。在党总支指导下,党支部具体组织。外出流动党员可由流入地党组织就近就便组织培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培训作出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2.坚持分类施策。对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训的,要作出补课安排。请假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组织集中补课的党组织,应组织集中补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不对参训作硬性要求。
3.务求培训实效。切实抓好培训的组织实施,杜绝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
联系人及电话:任长军 87625023
组宣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