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学规范 树形象 强师德”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11-20 点击数:

为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学院决定于10月—12月开展“学规范、树形象、强师德”师德师风主题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奖励、考核和惩处,引导广大教师志存高远,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岗位,投身教育教学工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主题活动,帮助教师全面深刻地学习党的最先进理论成果,切实将师德师风主题活动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中来,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精心打造一支“师风正、师业精、师纪严”的教师队伍。

三、活动范围

全体教职工

四、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12月。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师德规范学习教育活动(10月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中共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文件,重点学习学院下发的《师德师风学习手册》内容,通过违反“红七条”典型案例,时刻警醒自己,避免触及师德红线。(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各系(院、部)、处室)

2.评选师德先进典型(11月份)。评选2019年度师德模范。通过评选活动,让先进典型带动全院广大教师争当先进,充分发挥道德标兵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集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参与部门:各系(院、部)、处室)

3.开展师德典型宣传活动(12月份)。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师风行为规范,进一步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争上游、创一流、站排头”,强技能、高素质、讲奉献、比贡献的浓厚育人氛围。(牵头部门:组宣部 参与部门:人事处、各系(院、部))

4.开展师德师风大检查活动(12月份)。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红七条”行为,是否有师德失范行为。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教师,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于在师德建设工作中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师德问题较多的部门,将会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牵头部门:学院纪委 参与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5.开展老教师荣休仪式(12月份)。通过老教师荣休仪式,把老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信念与精神传递给每一位在职的教职工心中。(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各系(院、部))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活动进度和任务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亲自研究、亲自督导、亲自落实,组织好、开展好本系的相关工作。

2.合理安排。在组织开展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安排师德师风相关资料学习,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集中学习照片传至邮箱sjziei2013@163.com。

3.加强监督。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通过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和召开调度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各部门“师德师风”开展情况,强化督查整改,确保实效。

4.注重总结。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的经验、做法收集起来,分享出去,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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