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塑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建设师德失范案例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和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学习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
(二)强化规章制度学习。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高等教育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
(三)开展警示教育。各部门选取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教职工对照查摆自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师德底线防线。
二、开展自查自评
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石信院党字〔2021〕 25号)文件中明确的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进行自查自评。对排查发现存在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各类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消除师德师风隐患和风险点,持续推动师德师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将师德师风教育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三、工作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次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及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学习教育和排查工作全覆盖,确保工作实效。
(二)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各部门对照自评内容,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时完成,及时上报。各部门建立台账,深入剖析原因,同时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将适时对各部门自查自评情况开展抽查。
请于2024年12月9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至明德楼117室,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hideshifeng2024@163.com。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87625017
附件:
1.
附件1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师德失范行为统计表.docx
2.
附件2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