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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各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院校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长才干,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刘占红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学生处处长张、副处长孟云侠,成员包括各系书记。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评选依据

请各系根据校内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办法(修订)》,组织本系学生开展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

三、评定与发放程序

(一)各系要成立两级评定小组

各系成立以各系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师代表为成员的系评定小组,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班干部为成员的班评定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优秀学生。

(二)公示

1.系内公示:自发文之日起,各系组织评定工作,系评定小组审核后在本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注:公示时请隐去学生的身份证号),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2、学院公示: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学生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三)发放

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学生处报财务处,财务处通过银行转入学生的建行卡账户。

四、资料报送

1.报送时间:418日上午10:00前完成相关资料报送。

2.报送材料要求:严格按样表格式填写《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评审报告以及公示照片(电子版发至18931166197@163.com;纸质版需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如有违反《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2.各系严格审核、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学院奖学金汇总表中的获奖等级和获奖金额一定要对应;

4.奖学金用学院所办建行卡发放,若原建行卡丢失,请及同院财务处联系;

5.评审报告内容要求:

1)评审依据;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程序;

4)公示情况;

5)评审结果(附名单);

6.评审过程原始文件各系做好档案留存、备查。


联系人:简春博,电话:18931166197,启智楼10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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