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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开展科学研究,培育科研团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据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1.应用性原则

选题应面向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如: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市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双高建设、提质培优、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为学院创新发展服务,同时关注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研究专长,积极开展针对性研究。

2.协同性原则

申报课题应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鼓励跨部门、师生联合申报。

3.创新性原则

需关注理论与技术发展前沿,注重成果创新。

二、 项目类别

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分为社会科学(含教育科学)、自然科学两类。

三、 项目等级及研究期限、数量及经费支持

1.项目等级及研究期限: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等级,各个等级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2.项目数量: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

3.项目经费:重点项目经费3000元,一般项目经费1500元。

四、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位教职工每年限报一项;承担上年度院级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 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需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推荐,且研究方向与现任工作岗位密切相关。

3.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研究方向与现任工作岗位密切相关。

4. 不得以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次院级科研项目。

5. 鼓励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进行科技研发,结项成果为研发产品。

五、 申报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择优推荐。

2.专家评审。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科研中心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的院级科研项目。

3.公示。评审结束后,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科研中心反映。

4.院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院级科研项目的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正式公布。

六、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或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一或附件二),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三)。电子版(《申请书》pdf版1份,项目汇总表word版1份)发邮箱keyanchu315@163.com.

2. 以部门为单位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肖岩 王晓丽

联系电话:876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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