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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作者: 时间:2022-04-02 点击数:

关于印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16:20


石信院党字〔2022〕16号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总支理论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总支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二级党组织班子和党员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总支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各党总支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学院党委对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各党总支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下属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总支书记是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根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确定。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会议精神。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作为必学内容,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合理安排时间抓学习、促提升,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

(二)个人自学。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三)专题调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师生,深入企业,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专业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能力。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月至少1次,全年至少12次。提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半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每年至少撰写1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九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参照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好学习通知、出勤情况、学习记录、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及年度学习情况台账等学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学院组宣部负责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结合党总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第十一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组宣部报送全年学习情况总结。

学院组宣部每年通报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党总支年度考核体系。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对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将给予问责。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组宣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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