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首页 >> 正文

关于评选2019年度“师德标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现新时代我院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19〕1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评选院级“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评选范围:全体教职工

评选数额:10名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博大的仁爱之心,受到广大师生赞誉;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6.近三年获得院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1.提名推荐。师德标兵人选需由各系(院、部)、处室民主推荐选拔1—2名候选人,由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师德师风办公室。

2.提交材料。各部门提交《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和《师德标兵个人推荐表》(附件2),师德标兵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师德师风的工作成果,文字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人选评审。由学院组建评审工作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严格遵循评选程序,要兼顾各类教师。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各部门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本部门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各部门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师德标兵个人推荐表》纸质版经系(院、部)书记或主任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102室(推荐表中照片要求蓝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iei2013@163.com。

师德师风办公室联系人:李娜,电话:85327317。

附件

1.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2.师德标兵个人推荐表.doc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河北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