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依据《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石信院学字〔2023〕3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石信院字〔2023〕19号),请各系(院、部)结合本学期教学实际,认真筹备组织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程序
1.各系在补考工作结束一周内,统计本学期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并于9月28日前将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的《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明德2号楼228办公室。
2.各系要在9月25日前将公共基础课程重修学生名单提交至开课部门。
3.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部门制订课程重修实施方案;专业课程由各系负责制订课程重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重修课程负责人、重修方式、上课时间、地点等内容。
4.各系负责将公共基础课程重修实施方案与专业课程重修实施方案汇总,并于9月28日前一并交至明德2号楼228办公室审批、备案。
5.各系负责将审批后的课程重修实施方案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协调开课部门组织安排学生重修。
二、重修考核
1.各系(院、部)要严格按照学院考试有关规定科学组织重修考核工作。
2.不同的重修形式,原则上均需按照正常开课的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
3.各系(院、部)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和课程重修方式,合理组织安排重修课程考核,并于期末考核结束前完成重修考核工作。
4.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部门制订重修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试及成绩评定,重修成绩及时提供给学生所在系;专业课程由各系负责制订重修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试及成绩评定。
三、成绩录入
重修考核工作结束后,学生所在系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学生重修成绩,并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重修成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jzieijwc2023@163.com邮箱,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明德2号楼228办公室,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录入重修成绩。
联系人及电话:张潇丹 87625076
附件:
1.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
2.重修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