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2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5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5年度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增专业要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突出需求导向,紧盯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围绕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助力大国外交的职业教育三大布局体系,聚焦生物医药、先进钢铁、绿色化工、健康食品、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现代轻纺等我省九大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和未来产业等发展需要,以及京津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和民生急需紧缺的专业领域和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推动专业设置快速响应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促进专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紧密对接,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度、与行业发展需要的适配度。
二、专业设置工作
(一)工作安排
1.新增专业申报
(1)新增专业要依据省教育厅《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附件8)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附件5)、《2025年高职专科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6),参照省教育厅《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专科)布点数情况表》(附件3),规范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程序。
(2)新增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高职专业目录(附件4)规范表述。
(3)新增专业要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要的教学文件。
(4)新增专业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
2.拟撤销专业
拟撤销专业,需填写《2025年高职专科撤销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7),连续三年暂停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撤销后再次开设按新增专业对待。
(二)工作要求
1.各系应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认真研究区域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态势,全面梳理、分析本部门现开设专业情况,科学谋划专业设置工作;要对新增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设置理由、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状况、就业岗位标准、专业教学条件等)。
2.需专业调整的系要认真填写《2025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附件5)、《2025年高职专科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6)、《2025年高职专科撤销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7),所填内容要真实可信;教务处在进行条件初审的基础上,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审批,最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上交
请需专业调整的系于12月5日下午17点前将《2025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附件5)、《2025年高职专科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6)、《2025年高职专科撤销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系主任签字、盖章的PDF文件发送至sjzieijwc2023@163.com,系主任签字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明德楼2号楼230办公室。
(四)专业备案
各系要提前准备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两年制3+2、暂停招生),按照专业教师师资信息模板(附件9)收集、整理各专业师资情况(公共课教师不填写,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分开填写)。“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迪 13784025693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3.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专科)布点数情况表
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5.2025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
6.2025年高职专科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
7.2025年高职专科撤销招生专业汇总表
8.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
9.专业教师师资信息模板
教务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