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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企业实践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9 点击数:

各系:

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石信院教字〔2021〕1号),现组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企业实践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均已安排授课教师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本部门专任教师企业实践计划,统筹安排教师进行企业实践。

2.教师实践单位选择原则上以教育部等四部门公布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或各专业的合作企业为主。实践单位和岗位的选择遵循行业企业与专业对应、实践岗位与学生就业岗位对应和就近选择的基本原则。各系负责对教师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查,教务处进行复核。

3.请各系于12月15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申请汇总表》(附件2)、相关校企合作协议复印件报送启智楼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jzieijwc@163.com。

联系人:高云甫 联系电话:87625077

附件:

1.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doc

2.教师企业实践申请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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