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职责

作者: 时间:2007-10-26 点击数:

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这既有弘扬历史优良传统的内涵,又有加强党性修养,解决现存问题,实现宏伟目标的时代新内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是各级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不忘人民重托的必然选择。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党所以代表人民赋予领导干部职务和权力,就是希望他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人民服好务,为实现国富民强宏伟目标贡献力量。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是实现宏伟目标和带领广大人民共克时艰的迫切需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属于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为公众办事的。权责统一、权责对等是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领导干部是权力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履职尽责,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是时代的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意识是客观物质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具有能动性的特征,支配人们的行动。责任意识是深藏在人们心灵深处的包括责任信仰、责任情感、责任意志、责任能力认知、责任习惯等等在内共同起作用形成的责无旁贷、一定负责到底的心理定势。责任意识一旦和需要相结合,便会形成行为动机,进而转变为履职尽责的巨大精神力量。在当前,强化责任意识,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对共产党人来讲,责任意识来自对党的宗旨和承担任务及重大使命的正确理解,来自牢记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重托,来自对党的忠诚和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只有具备了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常察民情,常虑民忧,常思己责,进而认真履职尽责把工作搞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有无责任意识的标准。如果领导干部能够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并且能够通过取得的业绩和群众的良好口碑反映出来,那么就可以说,这些领导干部具备了较好的责任意识。

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和人民交付的任务。落实就是将口头讲的、纸上写的以及墙上贴的规划、方案、规章制度乃至法律条文付诸实践,变成实实在在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兢兢业业落实业已制定的岗位责任和领导责任,实实在在践行自己许下的履职诺言。要识政,弄清职责和责任结构的规定,弄清自己的角色定位、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弄清法律法规对失职、渎职、贪污、犯罪、发生重大事故需要承担后果的规定。谋政,既要筹划当前,又要谋划长远,始终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的利益以及廉政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履政,敢于任事,勇于担事,勤于办事,公正处事,廉洁做事,高效工作,耐烦待民。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最高的位置。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自身的形象,带领好其他干部。慎政,既要防止贻误工作和失误,又要抵制腐败的风险,始终以慎独精神和工作自律、生活自律、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工作和生活。善政,讲究工作谋略和策略,善谋全局、统筹兼顾,把握细节,明确分工;善于团结同事,善于协调上下,善于吸收公众参与,善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善于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以上几点都做到了,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领导责任、履职承诺自然也就落实了。

供稿:中国纪检监察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