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着眼全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具体应做到“三个结合”:
抓党政干部教育与抓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关键所在,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党政干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公权执掌者,其世界观、人生观和行为准则对整个社会有着广泛的影响和示范导向作用,是反腐倡廉教育对象的重点。要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对党政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同时,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整个社会,与思想教育、纪律教育、青少年学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观念在人们心中牢牢扎根,并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自觉地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形成清正廉洁光荣、贪污腐败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抓制度规范与抓制度执行相结合。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产生腐败的机会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要通过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法规执行机制,以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制度规范要突出针对性,对现有的制度法规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废止的废止。制度规范要把握系统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整体规划,使各项制度在空间上并存,在环节上紧扣,在功能上互补。制度规范要不断创新,紧紧围绕权力分配制约上存在的矛盾,改革并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的行使与权力的制约对应、对等。同时,应高度重视制度执行。再好的制度规章,若不严格执行,就如同废纸一张,形同虚设。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领导干部要在严格执行制度上做出表率,依据制度法规严格规范行为,做到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职位高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及时分析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抓惩治与抓预防相结合。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只有从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为预防腐败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注重预防,才能巩固惩治成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实践证明,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抓惩治腐败,必须毫不放松、紧而又紧,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调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各级党委应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的各项工作落实,使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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