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副书记、银海区人民政府区长麦斌,1月15日被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15日在此间召开的中共北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追认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给予麦斌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麦斌原系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副书记、银海区人民政府区长。2007年至2009年6月间,在银海区“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工程、海堤、乡村道路等工程项目建设中,麦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逾73万元。2009年12月23日,北海海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认定麦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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