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烟票局长”被判刑

作者: 时间:2009-12-11 点击数:

日前,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龚义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02397.3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参与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250余万元,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所有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2000年12月,龚义由义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的位置上调任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一职。

从不吸烟的龚义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收烟票。龚义先后几十次收受了义乌市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义乌私营企业老板总计价值人民币40余万元的中华香烟烟票。最多的一次,龚义就收了100条软壳中华香烟票,价值6.5万元。案发之后,龚义被当地群众戏称为“烟票局长”。

供稿:浙江日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