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职能部门及系部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再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12 点击数:

石信院纪字〔2018〕10号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对职能部门及系部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再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学院纪委《关于对职能部门及系部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再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对职能部门及系部履行监督职责加强

再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纪委对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促进各部门正确、高效履职尽责,形成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落实责任的工作常态,根据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再监督的内涵:

学院纪委根据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按照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对学院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分管的具体监督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建议、作出决定的行为。

第三条 再监督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能法定原则。学院纪委严格依法对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分管的具体监督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现失职渎职及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和推动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问题导向原则。坚持把再监督再检查的重点放在“问题”上,通过查处、解决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三)权责一致原则。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按照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纪委通过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改正,最终达到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目的。

(四)标本兼治原则。在严肃追责的同时,针对制度漏洞提出有关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五)广泛监督原则。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在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被监督,各部门以及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再监督责任和权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纪委反映。

第四条 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内容:

1.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

3.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4.对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情况、执行“六大纪律”、执行“正风肃纪”情况、权力运行监控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执行“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情况、“一桌餐”情况、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情况等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5.对学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6.对干部选拔任用、采购招标、招生工作、职称评审、分级聘用、奖助学金评定、社会考试、党员发展转正等涉及师生利益的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第五条 再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的责任追究:

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和在再监督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对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负责人和当事人,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责任。

第六条 学院党委把“督促落实再监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任务,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职能部门及处室、系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供稿:纪委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