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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新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编辑人:发布日期:2019-10-16

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发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本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计划。本学期我院将对19级在校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一、测试对象及时间

本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对象为19级在籍学生。

测试时间从第7周本周六(10月19日)开始。

二、测试项目和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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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满分100分,另有20分附加分,最高可得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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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试要求

1、测试过程中应充分发扬公平、拼搏、互助的体育精神。

2、各系部根据通知的测试时间安排进行测试,以自然班的形式进行。其中人工测试的项目有800(女)/1000米(男)、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50米;其余项目为仪器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3、测试时学生必须持有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需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组开具相关证明),如有作弊,将作弊学生上报教务处,以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4、测试教师及测试员必须严格遵守测试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本人负责测试。

四、关于免测、缓测与补测

1、免测

如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可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由校医院审核认定,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免测。

2、缓测

由于疾病、实习等原因,在测试时间段不能如期测试的,学生必须在补测时间段完成补测,缓测时间不得超过本学年时间段,否则,本年度成绩以“零”分计。

3、成绩核对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体测工作小组”将统一计算、汇总学生测试成绩,另行通知查询和核对成绩,若学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以到体测工作小组查询。学生查看自己的成绩是否及格,若不及格,应关注“补测”通知。

4、补测

《标准》成绩不及格、缺测和缓测者,学生体测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补测,补测时间为每年11月份。

 注:凡补测,只针对本年度符合补测条件的学生,其个别或所有项目(以学生补测意愿)进行补测一次。成绩及格者或往年成绩不及格者,不进行补测。

五、关于《标准》的解释与说明

1、《标准》成绩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幅度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其毕业《标准》成绩综合分未达到50分者,以肄业处理。

毕业《标准》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毕业《标准》成绩,以毕业年度成绩占50%加前几年度均分的50%计算。

例如:毕业《标准》成绩 = (大一《标准》成绩 + 大二《标准》成绩 )÷ 2× 50% + 大三《标准》成绩× 50%

2、体质成绩两个关键数字

(1)59.9分:年度体质测试成绩59.9分及以下者,属于不及格,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年度成绩不及格者,学生可有一次自愿参与补测的机会,学生的最终年度成绩以补测实际分数计。学生补测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部分项目补测或全补或放弃补测。

(2)50分:毕业体质测试综合成绩50分以下者不具有毕业资格,以肄业处理。计算方法见上述“《标准》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为保障测试顺利进行,测试学生应遵守测试老师和测试员的安排,有序进行测试。在体质健康测试期间,协调学院医院做好应急救护措施,为测试学生提供必要救护。

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请及时于测试现场向负责领导提出,过期不予处理。

本细则解释权归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体测工作小组。


附件1.rar

       附件2学生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3缓测申请表.doc

                         

                                                                                                                2019年10月16日


供稿: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体测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