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槐,男,1931年11月出生,学院离休干部。2014年4月诊断为左上颌窦中分化鳞癌,并转移至淋巴结。前后做了三次手术,术后视力急剧下降,行走受限。2019年7月不慎摔伤,导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有人陪护。 管晰晶,女,1932年2月出生,学院离休干部。患有急性心衰、心梗、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生活长期需要人照顾。今年以来,病情逐步加重,腿部血管已全部堵死,致使双腿无法行走,需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根据石组字〔2017〕62号文件规定“将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00元。”本人申请给予每月2500元护理费。 按照老干部局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组宣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5327391 85327206 2019年10月22日
供稿:组宣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