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含退休):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6月份集中办理慢性病认定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财务处于2020年6月17日收取慢性病申办材料,请需办理慢性病认定的教职工(含退休),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慢性病申办材料交教学服务中心楼财务处224室。 一、申办慢性病认定的教职工 全额拨款退休的教职工不用申办慢性病,其他教职工符合慢性病申请条件均可申办。 二、申请条件 患《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所列病种的参保教职工。 三、病种范围 患慢性病病种认定表中所列的病种范围,见附件。 四、申办慢性病提交的材料 1.填写《石家庄市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认定表》或《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认定表》,认定表一式两份并正反面打印(可自行登录市医保中心网站http://ylbzj.sjz.gov.cn/“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认定表)。 2.诊断证明(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诊断证明章,并诊断证明黏贴在A4纸上); 3.提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志)。 五、咨询电话 85327236(办公室) 13722999323(史老师) 13785116707(赵老师) 附件:1. 《石家庄市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认定表》.doc 2.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认定表》.doc
2020年6月2日
供稿: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