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月报的通知》(石教函〔2020〕330号)的安排,实行《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月报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月报时间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二上报上个月工作开展情况。8月份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 二、月报内容 一是认真填写《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报表》(见附件)。 二是简要撰写300字以内的月工作总结,主要反映系部处室的特色工作和“法律进学校”的经验做法。 三是根据工作情况实际,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并配发图片(附时间、地点、主题内容)。 三、成果运用 一是向市教育局择优推送《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动态。 二是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择优刊发各系部典型做法,宣传我校《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成效。 三是作为推荐普法工作先进的依据之一。 四、有关要求 各系部要及时上报《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动态,学习宣传报表和相关材料要实事求是,扫描或拍照后上传邮箱sjzieipf@163.com。 附件: 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报表.doc 
2020年8月7日
供稿:组宣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