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2020] 5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2020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参加考试人员可登http://jszg.hee.gov.cn/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结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13日—11月19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地点为人事处104室。 3、体检时间:网报后即可体检。体检医院为公立二甲及以上的医院(无指定),但必须使用规定的体检表格式,体检表正反面打印,且贴照片处要压盖体检部门公章(见附件)。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查分系统下载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7、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以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好。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申请专业必须与试讲专业一致。 2、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注册报名并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外上学人员、休假人员由各系(院、部)、处室负责通知,以免贻误报名。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311-87625015 附件: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2020年11月13日
供稿: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