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进度,科学谋划未来五年(2016年-2020年)学院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根据学院《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详见附件)中编制任务及分工,现将“十三五”专项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十三五”专项发展规划由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亲自撰写, 11月25日前以书面(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和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学院办公室(邮箱:bangongshi@sjziei.com),并由各牵头部门负责人向学院“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逐一汇报,时间另定。汇报需从指导思想,规划内容包括现有情况(“十二五”时期情况)、规划的原则、依据及实现的条件等方面进行。
各牵头部门要围绕职责范围,结合学院实际,结合学院《章程》进行编制,规划要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