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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集体荣誉和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数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15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5年度数据平台(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请各部门收集整理以下三类数据,并及时发送至办公室邮箱,格式参见附件。

一、统计学院、系(院)部、处室的集体荣誉(获奖

统计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和奖项,填写到附件-1。若无此种情况,请在邮件中写明“xx部门无此类集体荣誉”。注:部分国家级集体奖项信息可参考《附件4-(参考)双高验收-建设水平成果数据表》中部分标志性成果的叫法,以规范奖项名称。

注:具体解释:1.应以学校(或集体)为获奖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颁发奖项,包含科协、工会、共青团组织等。例如,文明校园、教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奖、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优秀教学创新团队、黄大年团队、“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全国创新创业典型校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等。不含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授奖、师生个人奖项

2.带有下列词语的一般不属于集体荣誉(获奖),应注意甄别:带有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专业群、教学资源库、规划教材、试点单位、双高校、优质校、骨干校、样板校、项目立项、专业教学标准、课题立项、联合体、共同体、基地、建设项目、示范单位等关键词的。

二、统计学校部门或师生参与东西部协作情况,

统计时段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填写附件-2。若无此种情况,请在邮件中写明“xx部门无东西部协作项目”。

三、统计学校部门或师生参与对口帮扶情况

统计时段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填写附件-3。若无此种情况,请在邮件中写明“xx部门无对口帮扶”。

具体指标解释和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1~3中的“表单说明”和“注意事项”。

四、提交要求:请在922下午5点前发送到邮箱zhc209@126.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部门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力弓,电话87625031


附件:1.学校集体获奖(荣誉)情况表

2.东西部协作情况表

3.对口帮扶情况表

4.(参考)双高验收-建设水平成果数据表

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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